說明:
一、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,自110年1月1日起,調整健保費率2.11%
二、因補充保費費率調整,即日起報支適用新費率,請至【表單下載專區】更新人事費相關表單(110.01版)
三、補充保費扣取說明 請見【經費報支專區】